2026年5月2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。这是继2025年650号文(单用户绿电直连)和1192号文(价格机制)之后,绿电直连政策体系的又一次重大升级。
如果说650号文打开了绿电直连的”制度闸门”,688号文则彻底打通了”规模化发展”的通道——从单用户到多用户,从”一对一”到”一对多”,绿电直连正式迈入2.0时代。
**⚡ 核心发现:**688号文沿着”生态构建—组织模式—交易运行—溯源认证”的逻辑,在四个维度完成了对650号文的根本性突破,为包含多方主体的”绿色电力微生态”构建了一整套运行规则。
一
突破一:适用范围大幅拓展,从”单点”到”全景”
650号文仅支持新能源向单个用户直供,而688号文在此基础上一次性打开了四类参与通道:
**第一,新建负荷可同步配套新能源。**新增工业项目、产业园区可以在规划建设之初就将新能源电源纳入整体方案,实现”荷源一体”从零起步。这意味着未来的新建高载能项目将不再是先建厂再找绿电,而是从源头实现绿电配套。
**第二,存量单用户项目可拓展升级。**此前已获批的绿电直连项目(单用户),可以吸纳新的用户加入,并同步扩建新能源电源,实现从”点”到”面”的滚动发展。这一设计为已建项目的扩容和模式升级预留了通道。
**第三,有绿电消费需求的企业可自主探索。**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、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,均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。这一条尤为值得关注——它将参与范围从大型企业扩展到了中小企业集群。
**第四,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、增量配电网可整体参与。**这是本次政策的最大亮点之一——园区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,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。
**📌 关键数据:**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%以上。688号文的园区通道意味着超过2/3的全国工业能耗有了接入直连绿电的制度通道,政策撬动效应不可估量。
二
突破二:主责机制从单一到多元,解决”谁来管”的难题
多用户场景下,最核心的治理难题是:多个法人主体之间,谁来承担项目整体责任?688号文创造性地提出了”主责单位”制度。
政策明确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,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。这一制度设计有几层深意:
一是主责单位可以是负荷方、电源方,也可以是双方合资公司,突破了所有制和行业壁垒。二是主责单位对外承担与公共电网的结算和协调责任,对内负责源荷协调、内部结算和公平运营。三是项目内部涉及的电源、负荷等各方需签订协议,明确内部费用标准、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。
这一机制借鉴了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的运营经验,但更进一步——它不需要成立配售电公司,大大降低了组织成本和准入门槛。
三
突破三:交易机制从原则到可操作,解决”如何运行”
650号文要求直连项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,但未细化多用户场景下的具体操作规则。688号文则为多用户联合体参与市场搭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,核心有三:
**一是确立统一决策主体。**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注册,由主责单位统一申报交易,内部各主体不得各自入市。这避免了多用户场景下交易行为碎片化导致的协调失灵。
**二是设计渐进式入市路径。**初期以”报量不报价”方式参与现货市场,条件成熟后过渡至”报量报价”。这一安排为多用户项目在运行初期的能力积累留出了适应空间。
**三是明确价格和结算规则。**并网型项目按1192号文要求公平承担输配电费、系统运行费和交叉补贴,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%。这就形成了清晰的经济账本。
维度 650号文 688号文
交易主体 原则性要求整体参与 主责单位统一申报,内部不各自入市
入市路径 未明确 报量不报价→报量报价渐进过渡
曲线协调 未涉及 允许内部协调优化、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
上网约束 不超过20%(单用户) 不超过20%(多用户,各省可细化)
四
突破四:溯源机制从无到有,解决”怎么认证绿电”
这或许是688号文最具技术创新意义的一笔。650号文仅在定义中提及绿电直连”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”,但未设置具体规则。而688号文将其作为核心制度加以确立。
多用户场景下,电量的精准溯源和公平分配是核心难题。政策要求项目在内部各关口安装双向分时计量装置,以关口计量为基础实现小时级新能源发用电量匹配,各用户按用电量占比确定自发自用电量。
更关键的是,这一机制与绿证核发、碳排放因子计算进行了系统衔接,使企业能够获得”看得见、证得明”的绿电消费凭证。这对于出口型企业应对欧盟CBAM(碳边境调节机制)具有直接意义——CBAM已于2026年1月正式进入收费阶段,2027年起将正式清缴碳成本,能够提供小时级绿电溯源的企业将在碳成本核算中占据明显优势。
**📌 关键点:**小时级溯源机制与绿证核发、碳排放因子计算、国际绿电溯源双向衔接,实现”一个数据、三重用途”——绿电消费证明、碳减排核算、CBAM合规支撑。
五
对产业的影响:谁将最先受益?
政策明确优先支持算力设施、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。分布式光伏也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。结合当前产业格局,以下几类主体将率先受益:
**出口外向型企业。**面对CBAM带来的碳成本压力,绿电直连的小时级溯源机制提供了最直接的应对工具。能够向欧盟客户提供经认证的绿电消费数据,将在碳成本核算中获得实质性的抵扣优势。
**工业园区和零碳园区。**园区整体参与绿电直连,可以大幅降低入驻企业的绿电获取成本。多用户共担线路投资和运维成本的制度安排,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获取直连绿电的门槛。
**算力中心和绿色氢氨醇项目。**作为优先支持对象,这两类高载能新兴产业将获得更便捷的政策通道,实现”算力+绿电""氢能+绿电”的深度绑定。
**通信和电力设备供应商。**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对通信控制、计量装置、自动化系统有大量需求——小时级计量需要高精度终端,多主体协调需要可靠的通信通道,安全运行需要完善的监控系统。关口计量数据的可靠采集与传输,依赖高性能数据采集终端完成数据汇聚和协议转换,是保障整个溯源体系稳定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。
688号文的出台,标志着绿电直连制度体系的基本成熟。从650号文的单用户破冰,到1192号文的价格机制构建,再到688号文的多用户扩展,政策”三连发”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了从”有没有”到”好不好”再到”广不广”的三级跳。
当然,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还需要多重条件的协同配合。各省需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,在用户边界、就近消纳距离、退出机制等关键指标上给出清晰指引;项目主责单位需要尽快建立多主体协调、负荷预测、内部结算等方面的专业能力;绿电溯源技术体系和数据治理也需要加快推进。
绿电直连2.0时代已经开启,你的企业准备好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