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9日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《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平衡技术导则》征求意见稿,将新型储能正式纳入省级及以上电网电力平衡的”发电能力计算”。文件明确:新型储能在额定功率下可响应调度的有效工作荷电状态(SOC)区间应控制在 10%-90%;每季度须开展充放电试验并报送调度机构备案;独立储能应作为独立的调度主体参与电力平衡。该导则适用于配建储能与独立储能,不涉及用户侧储能(来源:中电联征求意见稿,数字储能网2026-07-16)。

背景:电力平衡的计算逻辑,到了必须”纳入储能”的时候

传统电力平衡以火电”机组组合”为核心——负荷多少,就安排多少机组在网运行。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后,光伏午间大发、风电夜间出力,净负荷曲线(负荷扣除新能源出力)的峰谷差被急剧拉大,仅靠火电调节既不经济也不够快。新型储能具备毫秒级到秒级的快速响应能力,天然适合承担平衡责任,但前提是电网要知道储能”能充多少、能放多少、何时靠得住”。自发改能源规〔2021〕1051号确立新型储能战略定位、发改办运行〔2022〕475号明确独立储能市场主体地位以来,行业已投运大量储能电站——中电联《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6》显示,2025年储能总充电电量达16796GWh、平均转换效率89.23%。装机体量大了,调用规则却长期缺位:储能参与平衡靠经验式安排,可用容量靠设计值,调度侧难以量化评估。本次导则正是补上”如何计算、如何调用、如何考核”这一环。

深度解读:四大条款读懂导则的技术逻辑

一、调度主体:独立储能”站上调度席”

导则明确,独立储能按独立的调度主体参与电力平衡;配建储能宜与新能源电站联合参与,在电网安全或保供紧急时可统一调度。这与发改办运行〔2022〕475号”配建储能可转为独立储能”的政策形成闭环,也让配建储能获得更稳定的利用路径:光伏出力消纳不了,储能就近吸收;晚高峰顶不上,储能就地释放。

二、SOC 10%-90%:把”有效区间”变成”可计算能力”

要准确理解5.1条:导则界定的是”额定功率下可响应调度的有效工作SOC区间”,即调度据此测算储能可提供的充放电能力,而非”电池容量被限制使用80%“。技术逻辑在于:SOC接近0%时电池内阻增大、接近100%时进入恒压段,充放电功率难以保证额定值,BMS保护还会限功率;将有效区间收敛在10%-90%,储能才能对调度指令保持额定功率的可靠响应。这一点对全钒液流电池尤为关键——钒离子跨膜迁移、温度漂移会影响SOC在线估算精度,季度试验正好为其提供了”实测校准”的制度化通道。

三、季度试验+数据校验:从”上报能力”到”可信能力”

导则要求每季度开展充放电试验并报送调度备案,调度机构不定期复测;储能上报的可用容量、最大充放电功率等数据,须依据装机容量与历史充放电情况做合理性校验,异常数据剔除或还原。这套机制的本质,是把”电厂自报”升级为”调度校验”的闭环——储能参与平衡的可信度,取决于长期真实运行的采集数据质量。与之配套,国家能源局2026年6月已批准发布《储能电站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》(DL/T 1815-2026,2026-12-26实施),将可用率、非计划停运纳入标准化统计;新能源基地配建储能的调度原则依据《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》(NB/T 11194-2023)执行——可靠性、规划、平衡三层标准正在补齐。

四、等效可用容量,直接决定补偿收益

导则明确提出,新型储能可根据其等效可用容量获取容量补偿或参与容量市场,与国务院办公厅《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》中”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”的方向一致。地方实践已先行落地——辽宁省《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(征求意见稿)》明确,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补偿标准按370元/千瓦·年(含税)执行(征求意见数据)。可用能力数据越真实、越高,容量补偿收益越大,而数据失实或能力衰减将直接侵蚀收益。

影响分析:四个角色,四种应对

独立储能业主,收益模型从单一的现货价差,扩展为”容量补偿+辅助服务+现货”的多元结构,但考核压力同步上升,运行数据的真实性成为收益生命线。对新能源配建储能,“联合参与”带来了更高的利用率与更清晰的收益路径。对EMS/PCS/系统集成商,SOC区间管理、季度试验数据上报、AGC/AVC指令执行等能力成为新的交付要求。对电网调度,储能第一次成为可计算、可预测、可考核的平衡资源。

方案参考:把”可调度信任”建立在数据与通信底座上

导则5.3条明确,储能应具备向调度控制系统上传充放电功率、SOC等功能。领祺科技面向储能电站提供完整的数据采集与功率控制方案:PEMS300储能边缘控制器内置SOC区间约束与充放电功率管理策略,确保运行始终处于有效区间;远动通信管理机支持IEC 60870-5-104、IEC 61850等规约,完成AGC/AVC指令解析与功率闭环跟踪;边缘网关实现多设备统一接入、数据合理性校验与断点补传,为季度试验与调度备案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。从”能并网”到”能被调度信任”,数字底座正是关键一环。

行动建议

  • 独立储能业主:对照导则自查SOC管理策略、季度试验制度与数据上报链路,早整改早受益。
  • 新能源配建储能方:评估”联合参与”的结算路径,做好与所属场站的控制协同。
  • 集成商与设备商:将数据采集、功率控制与试验数据报送能力纳入交付标准。
  • 行业参与者:关注征求意见反馈窗口,把工程实践中的问题与建议及时反馈中电联。

数据来源说明:中电联《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平衡技术导则》(征求意见稿,2026-06-29);数字储能网2026-07-16报道;发改能源规〔2021〕1051号;发改办运行〔2022〕475号;国家能源局《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》;国务院办公厅《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》;辽宁省《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(征求意见稿)》(370元/kW·年);中电联《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6》;《储能科学与技术》2024年综述。文中”征求意见稿""征求意见数据”均注明,最终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。